公司未成立时产生的债务

2023-04-03 04:46:17小九

上海要债公司:公司未成立时产生的债务?1、公司未成立时产生的债务,由发起人负连带责任。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过程中,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07tz.com/n/584.html

TAGS:标签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