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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条并不一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财产保全的范围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涉及到借条矛盾和纠纷的,一般是属于借款合同的起诉情况,相关情况的处理是需要基于实际的借贷关系,以及一方存在的违约行为来进行认定,与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并没有直接关系,必须在存在财产保全的条件下才可以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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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借条起诉也是可以的吗?
没借条起诉也是可以的,对方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即可。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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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但是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有借条但是对方不承认时,债权人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债务。具体程序如下: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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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更改借条是无效的吗?
借款人更改借条是无效的,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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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黑户影响孩子上学吗?
影响。银行黑户的意思是信用卡或贷款逾期次数过多或时间过长,拖欠公共福利费用等多个行为造成的,每个借款人的征信情况不一样,“黑户”程度也不同,只有严重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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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有哪些?
人民法院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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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有哪些问题?
债务转让的法律效果有哪些问题?1、新债务人要向债权人履行被转让的义务以及从义务,但该义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以及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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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息与本金、天数和利率相关
1、“利息”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的货币报酬,合同法规定的利息是贷款人给予借款人的一种物质鼓励。“利率”是在一定时期内贷款人付给借款人的利息数与借款数的比例。利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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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两种?
借款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两种?1、借款人违约的情形如下:(1)、实际违约。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偿还债务,就会构成债务违约;(2)、预期违约。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间,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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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如何处理?
1、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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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会因为企业变更生效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变更后并不影响债权债务的处理,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企业继承,企业在变更前要通知债权人。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